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国科学院院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批准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我处将派出审计组对生命科学与医学部常务副书记魏海明同志自2018年7月以来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
对魏海明同志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成员:
组长:齐鹏
主审:王婧
成员:程飞飞 孙光亚
联系人:王婧,联系电话:63602893
附件: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审计处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551-63602954。